忙里偷闲,花了几天时间一口气看完了《单位的前世今生:中国城市的社会空间与治理》(薄大伟(David Bray)著,柴彦威等译),许久没有这种经历了。在我们的研究中对转型期单位居民的行为特征研究较为充分,肯定了单位作为一种空间实践在减少职住分离、建设低碳城市与促进公共服务配置中发挥的作用。不过,对单位制本身的理解较为薄弱,而作者利用福轲的谱系学方法和治理术等概念对单位制的发生发展以及衰亡做了较为详细的梳理,作者指出单位制与中国儒家思想下的传统院落、空想社会主义的空间实践、苏联的空间实践、民国时期国民党的集体管理方式、延安时期的“群众路线”“牧羊人”的管理都紧密相关,同时,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单位制瓦解,但是单位制形成的空间实践不会马上消失,而会以其他形式继续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空间。趁着热乎劲,赶紧谈谈印象最深的三点想法。
第一,“从空间治理到治理的空间化”。这是书中第四章的标题,同时我认为也是一个合格的人文地理学者应该具备的思维逻辑:首先对事物本身有充分的理解,其次加上空间的视角(也是地理学框架下的创新)。事实上,无论是中观尺度的城市规划还是微观尺度的单位规划,都体现了相关利益人对空间治理的一些原则、想法与策略,在建设的过程中这种治理的想法便生产了空间(空间化过程),而空间生产出来后随着日常实践的开展,一种独特的基于该空间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关系便再被生产出来,随后进一步影响空间实践(再生产过程)。倘若空间治理的原则发生改变,空间由于惯性还会存续一段时间,上面的日常生活方式也会延续一段时间,这是转型期研究单位的基础。回过来,虽然人文地理学是关于空间的研究,但是空间背后的逻辑(实施空间化的主体与基本原则)应该首先弄明白,这是我反思自己在研究中关注不够的。
单位空间的职住接近、设施配套完善,随之“生产”出来的绿色、低碳、便捷的日常生活实践是目前研究关注的重点。但是单位之所以能形成这样的空间特征,这与解放初我国的空间治理模式不无关系。我总结一共有三点原因:首先,解放初一穷二白,难以建立全面的福利保障体系,再加上延安时期“群众路线”的治理实践,政府提出“包下来”的管理策略,要求企业提供劳动保障、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等福利与基本公共服务。其次,工业优先的发展策略使得中央政府直接为企业提供资金,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相对缺钱的地方政府也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的公共设施建设与基本保障服务。最后,“统购统销”“统包统配”与严格的户口制度限制了居民的流动性,使其“受限于”单位内提供的服务。因此,企业除了提供工作岗位形成工作空间外,其承担的各项福利和公共服务也要求在空间中包含居住空间和各类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这样的空间实践也提供了对应日常生活方式的基础。当然,这个过程是一个互动的关系,但是我们不应该忽略“空间治理——治理空间化——日常生活实践”的主要逻辑。
第二,单位空间实践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遗产”?王冬根老师和柴彦威老师于2009年在JTG上发表的文章已经获得了290次的高引用量,文章就在说单位制给职住关系和通勤带来的遗产(legacy)(Wang and Chai, 2009)。这不禁让我们思考,如果对单位空间实践带来的社会效果的评价是积极的,那我们是要回到(有可能回到)单位空间中吗?空间研究者们通常认为空间安排与日常活动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上述问题更为具体表述是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治理模式下有可能实现与单位类似的空间组织和空间结构(继而实现类似的日常活动模式)吗?
先说结论,难度较大,可以从三个方面看。首先,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已经完全剥离了为员工提供包括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内的各项福利的义务(至少名义上),虽然确实存在少量大国企和事业单位仍然提供这些福利,但大部分的企业,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迅速成长的私企是不会提供这样的福利的。那么,这些福利的提供方转移到了政府。这里,政府可以包括市级政府、区县级政府、街道和居委会。虽然书中有提到“从单位到社区”,社区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单位制时候的集体生活的特征,同时我们可以看到空间上很多公共服务在社区层面开展,但是社区不具有(或者极少具有)提供这些公共服务的财权,因此社区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比较难的响应居民的需求。最后,我们再看看居民。当“铁饭碗”打破后,劳动力重新商品化进入劳动力市场与资本方进行交换,个人利益和个人诉求抬头,市场化的服务供给也为居民提供了多种选择。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不仅就业不在社区周边开展,教育、医疗、商业等也可以脱离社区空间,即使在社区周边存在相应的设施。因此,空间和行为不再是对应的关系,因为产生空间的治理方式变了,公共服务的获取与供应之间不再是强制的对应关系,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支付能力与需求在任意的空间范围内选择。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句话着实不是一句空话。所谓新单位主义的治理方式、空间实践模式与最终预期的居民日常行为模式究竟应该怎么样,这可能还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Chai, 2014)。
第三,从单位到社区,从社区到社区生活圈。如果说解放后改革前中国城市的基本空间单元是单位的话,现在在居住空间(很大程度上就是社会空间)层面的基本空间单元可以理解为社区(社区居委会)。事实上,作者也强调改革后的“小区仍是一个给居民提供各种服务的封闭性居住大院”“封闭的公共生活依旧是城市生活的主导形式”,表现了单位这种空间实践的延续,即“从单位到社区”。不过,从空间的角度应该强调从社区到社区生活圈,这是因为社区或社区居委会的概念的空间含义不明,而且许多日常活动的设施并不在社区内(围墙内)。社区生活圈作为居住在同一地域居民日常生活空间的集合,同时也包括了空间内的各类设施和服务。当然,居民主要的公共生活主要还是在社区这个围墙界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空间的改善只是其中一环,更为核心的应该还是这种治理模式的改变。
单位作为中国城市社会空间的开端,其空间实践和空间治理的逻辑势必会影响现在以及未来的社会空间。在个人原子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中国城市社会空间未来会呈现出何种模式,让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薄大伟. 柴彦威等译. 单位的前世今生:中国城市的社会空间与治理. 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
Wang, D., & Chai, Y. (2009). The jobs–housing relationship and commuting in Beijing, China: the legacy of Danwei. Journal of Transport Geography, 17(1), 30-38.
Chai, Y. (2014). From socialist danwei to new danwei: a daily-life-based framework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urban China. Asian Geographer, 31(2), 183-190.